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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务处职责

负责全院医疗工作和医务行政工作组织管理,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医疗行政管理、医疗业务、医疗质量、医疗技术、医疗安全等工作,负责协调各临床、医技科室之间医疗业务工作,保障医疗业务工作相关部门间的紧密联系和配合;拟定医疗工作计划、阶段性或专项业务计划、方案,制订医疗过程或环节管理制度。

根据医务处的职责范围,设置质量控制办公室、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、应急办公室、门诊部、院内感染科、医保办公室、医院集团管理工作办公室、预防保健科、干部保健科等管理科室。

1.根据国家法律、行业法规,制定全院性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检、督促其执行情况。并不断推进制度创新,完善医疗工作流程。

2.制定年度医疗工作整体计划,负责计划的组织、落实和总结。定期分析全院各项医疗指标,对医疗质量及服务能力进行监督和评价。

3.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办法,建立医疗安全处理流程,审核医疗责任险的投保、理赔等工作。

4.指导和协调全院各临床、医技科室的日常医疗活动。组织协调危重患者院内外会诊、重大手术术前讨论和危重患者抢救等工作。

5.负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协调与处理工作,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报告。

6.负责审核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、处方权,监督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情况。

7.负责院内新技术、新业务的准入和评估,做好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、考核和评估工作。

8.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、临床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工作。

9.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院学科(专科)建设工作。

10.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。

11.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院卒中中心、创伤中心、胸痛中心、自治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及自治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工作。

12.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工作。

13.负责组织协调推进ERAS管理和VTE管理工作。

14.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床位预约及预住院管理、科主任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、合理用药管理等工作。

15.负责推进落实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务相关工作。

16.负责推进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医务相关工作。

17.负责推进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医务相关指标改进。

18.负责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。

19.负责医院医疗欠费管理。

20.负责推进母婴安全管理、爱婴医院建设、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建设等工作。

21.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宁夏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工作。

22.负责医师执业注册及培训考核管理。

23.负责对外医疗联系与技术合作,牵头并组织协调各项公益性医疗活动,参与医疗市场开拓工作。

24.协调安排国内进修(含外出和来院)人员相关事宜。

25.制定医疗纠纷防范制度,接待、处理各种医疗纠纷。

26.负责病历的检查、评议、整理、入档、他阅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。

27.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计划,监控院内感染状况。

28.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质量数据分析工作。

29.负责医院传染病的管理,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检查监督科室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。

30.负责全院医疗保险的协调、管理工作

31.负责区内及来宁领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。

32.完成院领导、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